出生登记入户办事指南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出生超过12个月以上,未入户,父亲或母亲在市区有常住非农户口。
➤所需材料:
(一)婚生婴儿: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二)非婚生婴儿: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出生医学证明》;
3、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分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理费用:免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汇编(户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