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办理指南(申报流程+申报材料)
一、政策内容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甬政发〔2020〕2号)第十一条的规定:“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精神,对2020年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由市经信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二、申报对象
非公企业。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由指定的借款银行在受理专项贷款申请时一并受理。
经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初审,市财政局复审;市财政局在企业结息日前将当期贴息资金划转到企业专用账户。
四、所需基本资料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五、联系咨询电话
市财政局:89388405(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