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时间: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主要内容:
1、对居民小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
2、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特别提示:
1、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与工业用户相同。
具体为:高峰时段8:00—11:00、17:00—22:00,平时段11:00—17: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
2、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参照工业用户执行
具体为: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的,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71.96%,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8.15%;执行工商业单一制电价的,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67.19%,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