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山东省境内已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货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未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货车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
一、货车车型划分
第一类:2吨(含2吨)以下货车;
第二类:2吨~5吨(含5吨)货车;
第三类:5吨~10吨(含10吨)货车;
第四类: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
第五类: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第一类:2吨(含2吨)以下货车,0.40元/公里;
第二类:2吨~5吨(含5吨)货车,0.72元/公里,
第三类:5吨~10吨(含10吨)货车,1元/公里。
第四类: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1.20元/公里;
第五类,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1.40元/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