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从产前15天开始计算。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
职工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育儿假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法定节假日天数有以下几天: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点击进入扬州产假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