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社保补助
一、申请对象
在晋江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2022年及之后毕业) ,且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具有泉州市户口(含集体户)。户籍地在泉州辖区内其他县(市、区)的,无需迁移户口至晋江;
②毕业后在晋江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晋江市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毕业生仍在岗;
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补助标准
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
三、申报材料
(1) 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取得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 ;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 ;
(4)高校毕业生在岗证明。
(注:具体材料以线上申报系统为准)
四、申请流程
(1)申请对象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站(https://www.qzrcgw.gov.cn)涌泉行动专栏线上申报;
(2)晋江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按相关程序向申请对象拨付补贴资金。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0595-82012333)
(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 0595- 8566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