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渠道
1.线上申报信息。2024年全省养老护理专业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含初定)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线下提交材料。申报评审人员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对照本通知附件要求,按规定程序提交申报材料,不得多头报送。
3.省直属单位申报评审人员材料由所在单位直接报送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评审政策
1.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应按照《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规定执行。申报人一般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
2.此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3.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我省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单位从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4.在我省民营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单位从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且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等称号的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5.在我省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单位从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有卫生系列相应层级职称且符合养老护理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养老护理高一级职称。跨系列转评按有关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