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花溪区禁止在下列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四)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五)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八)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九)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十)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十一)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十二)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十三)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十四)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范围内;大气监测国控点:花溪区(花溪水厂)、桐木岭(花溪区高坡乡民族中学);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二、花溪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规定
除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区域全年均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三、花溪区哪些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花溪区除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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