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沂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5.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贷款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须在本市;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