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稳定居住入户办理指南(佛山稳定居住入户办理指南电话)

地方特产2024-07-19 19:23:41未知

佛山稳定居住入户办理指南(佛山稳定居住入户办理指南电话)

办理条件

(一)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入户;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可迁入工作单位产权住宅房屋或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也可迁入亲友家庭户,或依次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政府公共集体户。

(三)在本市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该区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在该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入户;在该区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可迁入居住地政府公共集体户。

本文标签: ,房屋  ,产权  ,集体户  ,住宅  ,配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