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各县(市、区)就业见习服务热线
就业见习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以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留学回国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全日制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就业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人员被见习单位留用的,可提前结束见习。
就业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