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离婚可以在江苏扬州办理离婚吗?
答:可以。
1、一方户籍为扬州市户籍:
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结婚证、离婚协议到扬州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江苏省的内地居民:
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
3、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内地居民:
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居住证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