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提交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
3、社保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后将经办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三)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须按月进行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等途径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我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八、办理窗口
(一)窗口名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二)窗口地址: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金源盛世楼盘北门中庭一楼)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