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运营补贴申报指南
文件依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申请条件: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并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扶持政策:对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运营补贴。
申报方式:
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受理。
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
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报人按年度向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可由创业孵化基地汇总后统一代为申请)。
(二)受理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创业运营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认定。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享受补贴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实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报材料:
1.创业运营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营业执照;
5.创业实体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入孵协议、孵化基地孵化管理制度;
6.人社部门认定创业孵化基地文件;
7.实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发票。
政策咨询: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9-69933297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来源:洛阳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s://www.lyrc.gov.cn/shows/51/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