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单位必须补:
2024年1月至8月属期,用人单位已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与本次公布的标准有差额的应于2024年9月25日前申报缴纳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差额。
如果是个人要分情况来看:
选择60%缴费基数档次的,应按今年同档次缴费基数计算的缴费金额进行补差;
选择60%以上缴费基数档次的,可自行选择是否补差,今后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据实计算缴费指数。
补差方式
2024年我省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前,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2024年度1月至8月属期费款的,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我要办事】-【社保缴费】模块,使用任一银行缴费渠道,选择对应属期,重新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后进行补差。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etGnT0bJcRnbhhRieE5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