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并在我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给予最高每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以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创办初创企业并稳定经营的。
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年以内的小型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补贴标准
同一个申请人最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月租金不足500元的据实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