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结算
满足以下条件可直接结算:
①持有激活卡片医疗功能的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
②就医的医疗机构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③已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二、手工报销
因特殊原因未联网直接结算的,由本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提供以下资料回户籍地报销住院费用:
①医院收费票据(包括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
②出院记录
③住院费用清单
④有效身份证件
⑤患者社保卡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①住院病历;②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抢救记录。
3.灵活就业人员、居民报销异地生育费用要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4.大金额有疑义的,需提供病历。
5.参加了其它商业保险的,请先行将所有单据复印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