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补充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市招考中心,市教科院等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24〕11号)精神,现将《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发〔2024〕12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3+4”中本贯通试点招生学校和专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计划安排,2024年全省10个“3+4”中职本科贯通培养试点项目面向厦门市招生,具体招生学校和计划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说明:具体详见2024年厦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二、“3+4”中本贯通试点招生有关要求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2024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国际学生),面向全市招生。
(二)志愿填报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达到D级以上(含D级)。
(三)录取
在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等级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升学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
其他事项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发〔2024〕12号)规定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