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1.为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与招生计划的适配度,提高考生录取率,本次考试报名的志愿填报模式为平行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5个“院校+专业”组合的志愿,即1所院校及1个专业的组合为1个志愿。
2.考生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选择“报考层次”及“报考科类”,填报志愿的科类必须与报考科类一致。在报考科类相同时,高起本可填报高起专的专业。
3.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名称,因科类、学习形式、层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代码,考生必须先核对清楚自己所报专业的科类、学习形式、层次。考生通过点击“选择志愿”按钮可直接筛选相应层次的院校及专业。
4.考生志愿在9月2日17:00前均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结束后,如因招生院校未在我区安排招生计划,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在录取前组织相关考生进行补填志愿,相关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6.第一次投档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各校空缺专业和计划,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再次投档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模式为平行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5个“院校+专业”组合的志愿,即1所院校1个专业的组合为1个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