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机动车注册登记指南 大庆车辆管理所官网

地方特产2024-01-26 19:33:01佚名

大庆机动车注册登记指南 大庆车辆管理所官网

  大庆机动车注册登记指南

  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属于在户籍地以外的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办理注册登记时,除提交机动车的所有权转让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原始来历证明)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实现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4、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实现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5、属于国产机动车的,提交合格证明原件。其中,属于使用非同一制造厂的整车或者底盘改装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改装前的整车或者底盘合格证原件;

  6、属于进口机动车或者使用进口汽车底盘改装的机动车,提交进口凭证。其中,属于海关签发普通货物用货物进口证明书的“一批一证”的挂车、轮式专用机械审查进口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通过发证机关查询的,提交发证机关出具的鉴定证明或者传真查询证明

  7、属于警车的,还应提交《警车号牌审批表》

  8、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车辆使用性质的资料原件

  9、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还应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

  10、属于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的,应当具备相关道路运输许可和使用性质信息,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车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为单位

  11、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3、如需代理,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网上委托的无需提交书面委托)车管所

  办理流程

  1、查验机动车(属于非免检的机动车先到机动车安检机构上线检车)

  2、窗口受理

  3、缴费、核发牌证

  收费标准

  号牌工本费

  收费标准:汽车:100元/副、 挂车:50元/面、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40元/副 、摩托车:35元/副

  收费依据: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6]20号、黑价联字[2005]9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行驶证工本费

  收费标准:10元

  收费依据: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收费标准:10元

  收费依据: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6]20号、黑价联字[2005]9号。

  办事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汽车城综合服务大厅)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北二路大庆汽车城院内

  咨询电话:0459-96122(业务咨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每周六开展延时服务(法定节日及串休除外)9:00-11:00 14:00-16:00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大同分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阳大路486号大同交警大队院内

  咨询电话:0459-96122(业务咨询)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杜蒙分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哈萨尔路永明巷11号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

  咨询电话:0459-3431495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红岗分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北一号

  咨询电话:0459-96122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林甸分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北郊街路北

  咨询电话:0459-3326719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龙凤分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三永街道万峰路24号龙凤交警大队院内

  咨询电话:0459-96122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龙南机动车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对兴路1号北方汽配城汽车广场(楼)二楼

  咨询电话:0459-96122(业务咨询)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让胡路分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方晓北一路机动车检测站院内

  咨询电话:0459-96122(业务咨询)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00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肇源分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电子商务产业园1楼(西海液化站后院)

  咨询电话:0459-8225533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肇州分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肇州镇油田北路行通检测站院里

  咨询电话:0459-8529006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大庆聚鹏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翔驰路13号

  咨询电话:18345962345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00

   大庆骏菱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高新区新兴东街10号

  咨询电话:0459-6030030

  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 13:30-15:30

   大庆名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七路11号

  咨询电话:15045979919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大庆润达新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创业东街2号

  咨询电话:13555553550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大庆世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兴东街七号

  咨询电话:18345914555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新车注册业务截止15:00)

   大庆圆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产业一区一层

  咨询电话:13039822333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大庆尊典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新兴大街12号

  咨询电话:13704596663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大庆龙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九龙城1号楼商服

  咨询电话:0459-3321234

  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 13:30-17:00

   大庆汽车城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北二路大庆汽车城D- 5号楼

  咨询电话:13836899811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大庆庆城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方晓街方晓通信站北侧(2721)

  咨询电话:13734554111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大庆庆南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张铁匠二街24号

  咨询电话:13845906088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大庆万宸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通乡路42号

  咨询电话:18345926222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大庆向阳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万峰路85号

  咨询电话:0459-6641111

  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 13:30-17:00

   大庆宏达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三村同源路南

  咨询电话:18045943456

  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 13:30-17:00

   大庆通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东北街2-8-1.2-13

  咨询电话:18645931555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其它说明

  1、自2019年6月1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已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满一年的,在办理转让、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之后两年内,再办理注册、转让登记、转入业务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

  2、将现行的原机动车转让、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后一年内提出申请的时限,调整为二年内可以提出申请

  3、已办理互换业务的号牌号码,如机动车所有人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自办理互换业务一年后,方可保留

  4、号牌互换后满一年的,在办理转让、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之后两年内,再办理注册、转让登记、转入业务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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