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含在本地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且多子女由一对夫妻生育,在申请贷款时至少有两个子女未满18周岁)。
二、支持政策
1、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首套贷款利率执行,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二套贷款利率执行。
2、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1)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限额调整为单方职工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2)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限额调整为夫妻双方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3)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家庭成员3人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限额调整为家庭成员3人以上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其它计算方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