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个人为2%
单位为8%(含1%生育保险)
扩展阅读:
按照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许医保〔2024〕1号)精神,自2024年2月1日起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费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1.缴费变化。企业和非财政全供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0.6%调整为1%,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全额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0.3%调整为0.5%。
2.待遇变化。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调整为:正常分娩由800元/例调整为1800元/例;异常分娩由1200元/例调整为2000元/例;剖宫产由1800元/例调整为3200元/例;剖宫产同时做其他相关妇科手术由2200元/例调整为3500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