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适用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的新生儿,其父亲或母亲可就近在全省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为该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
(一)新生儿在河南省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
(二)新生儿属婚内生育;
(三)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本省且同民族;
(四)随父或随母在本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五)新生儿年龄不超过6岁。
在河南省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河南且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或随母在河南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材料齐全的,其父、母可在省内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