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武汉分配生招生录取政策(武汉各校分配生)

地方特产2024-04-15 17:07:31未知

2024武汉分配生招生录取政策(武汉各校分配生)

  2024武汉分配生政策

  一、招生学校

  各区具备招录分配生资格的省级示范高中学校。

  二、资格条件

  (一)各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在籍在读时间须早于2023年12月31日);

  (二)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三、工作程序

  (一)计划分配

  各区教育局根据2024年招录分配生的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录分配生的计划。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将分配生计划合理分配至区域内初中学校。

  各初中学校将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名单,分配生资格条件、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等,在学校张榜公示。

  (二)资格认定

  1.学校审核、公示。各初中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将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于4月17日—19日在校内公示3天。

  2.各区审定、上传。4月20日前,各初中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具有分配生资格学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定后,汇总名单于4月21日前上传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IP地址:zkzz.whzkb.cn)。同时将《武汉市2024年具有分配生资格学生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和Excel格式电子稿)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黄肖,联系电话:65608503,E-mail:328815527@qq.com。

  (三)填报志愿

  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可在提前批填报一所本区招录分配生的省级示范高中学校。

  (四)考试录取

  按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学生填报的分配生志愿和中考录取总分,逐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填报了分配生志愿,一经录取,不得退录。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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