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省内流动就业是否需要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流动就业的,两地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转移和归集。
我市2020年5月1日后参保,在省内企业流动的,养老保险账户自动跟随到新参保地;
2020年4月30日前参保的,原在省内有多个养老保险账户的,在办理转移、个账清算或退休时,系统自动合并计算为一个账户办理业务。
温馨提示:
(1)省内跨区域企业间流动就业的不再需要参保人办理转移,社保经办机构在退休前进行一次性账户归集。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仍需参保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kTy3oI1eEB7LulxrZKCg_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