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每年组织实施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实施机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申请公告。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二)审核公示。
区住房保障部门将高层次人才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汇总资料提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对提交的人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高层次人才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区委人才办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区委人才办将经公示确认后的审核结果名单报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实施机构。
(三)制定分配方案。
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实施机构根据人才资格审核结果、拟供应房源的地点、数量及申请情况、国有资产审核处置意见等情况,按照“供需匹配、动态调整”的原则,适时制定分配方案,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分配结果公布。
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实施机构将最终分配结果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