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补领婚姻登记证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2.初审-婚姻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或受托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有效、齐全。
3.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必须在婚姻登记员(监誓人)面前签名并按指纹。
4.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5.发证-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