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新生儿户口办理材料(南阳新生儿上户口)

地方特产2024-01-23 14:56:18未知

南阳新生儿户口办理材料(南阳新生儿上户口)

  南阳新生儿户口办理材料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申报出生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方是军人且户口已注销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未登记父亲信息,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公安派出所在进行出生登记时,应对医疗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进行真伪核验,发现可疑《出生医学证明》的,暂不予办理出生登记并扣留可疑证件。

本文标签: ,医学  ,居民身份证  ,可疑  ,证件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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