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滨海新区人才公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标准:
(一)国有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租赁价格以租金基数(不高于市场评估价的80%)为标准,前四年分别按基准价的35%、50%、65%、85%收取,第五年全额收取。
(二)民营人才公寓
新区的民营租赁住房运营方或产权方可以向人才工作局提出申请,经现场踏看评估通过后成为新区人才伙伴公寓。
1.申请材料
(1)纳入新区人才公寓体系申请及接受人才工作局管理承诺书;
(2)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出示原件供审核。
2.房屋租金
人才公寓租赁价格以租金基数(协议价)为标准,前三年分别按基准价的50%、65%、85%收取,第四年起全额收取。
(三)其他费用
1.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由运营管理单位自行收取。
2.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网络月租费、燃气费、电话费等按相关规定标准由入住人员自行支付。
3.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实行预交的办法,由入住人员在签订合同时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