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满分考试(县区所均可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已接受教育的机动车驾驶人,出具接受教育的凭证。
①申请资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白底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满分学习记录信息。
②流程、时限:申请人持以上资料到车管所受理窗口进行满分学习业务受理:
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进行科目一的预约、考试;
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者需分别进行科目一、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科目的预约、考试,符合规定的,清除记分分值。
申请人凭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