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享有权益有哪些
基本生活费:就业见习人员享有的权益主要有:不低于2100元/月的基本生活费
保险:不低于100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档案托管:就业见习期间,享有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就业见习结束
(一)留用:见习结束留用的,与基地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
(二)不留用:未留用的,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免费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后续配套服务
发放方式
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行发放,事后申报”的原则,即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先行向见习人员发放符合要求的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