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办理
申领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期限:
①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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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办
失业人员将本市失业保险关系转至外省的,持转入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于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就近至市、区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