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时间
下列时间内,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一)市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期间;
(二)中考、高考期间;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的其他时间。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在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和中考、高考期间发布相关信息时,应当提示社会公众在此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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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火晚会燃放说明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焰火燃放许可手续。
公安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将许可燃放的时间、地点、烟花爆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
因重大公共活动确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确需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