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注: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经认定符合我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每人每月75元划入。
一. 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有无时间规定?
1. 参保单位应在月底前缴清次月参保费用。灵活就业人员按自然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参加的一次性缴清参保当月至当年年底的费用,续保人员应于一个参保年度到达前一个季度内,缴清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用。灵活就业人员按自然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中途就业随单位参保、转出本统筹区的,向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回当年剩余月份的医保费(含大额、大病保险费,死亡人员由其直系亲属办理)。
2. 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医保费至退休月份。
二. 职工医保缴纳比例是多少,具体缴纳政策是什么?
参保单位按照6.8%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中6%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0.8%为生育保险费率),个人按照2%缴纳;大病保险单位24元,个人24元,大额医疗补助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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