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技能培训见证补贴申请
申请对象
在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一年内获取多项同类型证书或同类型不同等级证书的,只能申请一次补贴。(依据:泉财社〔2019〕318号)
注意事项:
1.见证补贴除机关社保、未成年、退休、非毕业班在校生及失信人员无法申请外,其他人员均可申请。
2.失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36个月,且缴纳失业保险主体为企业(含劳务派遣公司)。
3.申请上述补贴的人员,男性须在60周岁以下,女性须在50周岁以下。
二级与一级无法申请失业保险补贴,见证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无法同时申请,仅可选择其一申请。
补贴标准
【见证补贴】初级工(五级):700元;中级工(四级):1000元;高级工(三级):1500元;技师(二级):2000元;高技技师(一级):30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
六类人员补贴标准在基础标准上提高20%。
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其中综合服务类补贴标准提高20%,生产制造类提高30%。
申领方式
在证书发证日期12个月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福建省职业培训小助手”或“闽政通客户端-办事-个人办事-教育就业-职业培训-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模块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