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服务对象
参保状态变更(暂停和终止)或信息变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层级
设区市、县(市、 区)、 乡镇(街道)
设定依据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5 号) 第八条 、第五十七条;
( 二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9 号)第九条
办理方式
( 一 )窗 口 办理:各市向社会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
( 二 )网上办理或掌上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1、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 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对应辅助材料。
办理流程
( 一 )申办人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 , 至当地经办机 构(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 申请办理 ,并填写相关表格;
( 二 )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 ,若 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 ,若材料不符合的 , 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 审核通过的 , 即时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否
流程图
温馨提示
居民医保信息变更包括 一般信息变更和参保状态变更(包括暂停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