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嵊州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嵊州市人才公寓政策

地方特产2024-08-23 00:37:31佚名

2024年绍兴嵊州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嵊州市人才公寓政策

  2024年绍兴嵊州人才公寓申请指南如下:

  政策依据:嵊市委发【2024】11号、嵊市委人领【2024】3号

  适用对象和标准:

  适用于2016年1月1日后引进,本人及配偶在嵊州城区无住房,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

  (1)符合《嵊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要求的人才;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承诺在嵊工作5年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经招商引进并落地的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额由招商投资中心认定)的人才(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5套);

  (4)经市委人才办审核认定的其他类人才。

  具体标准:人才公寓租金参照公寓所在地房屋租赁市场价为标准,每年按比例收取。企业人才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为租金标准的20%,第三年为租金标准的30%,第四年为租金标准的60%,第五年为租金标准的80%;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为租金标准的80%。人才公寓最多入住五年。其中高级人才及以上层次的人才,租金全免,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无入住时限要求。入住押金每套1000元。

  人才公寓与租赁补贴不可同时享受,与房票补贴、安家补贴可同时享受,但房票结算后,人才公寓当期租赁期满后应办理退房。

  2024年1月1日之前已申请人才公寓的,按照原政策执行,尚未申请人才公寓且未享受过房票补贴或租赁补贴的人才,可按本政策执行;2024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人才,按照本政策执行。

  受理部门:

  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城投集团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在浙里办申领绍兴“人才码”成功后,根据系统显示人才公寓房源剩余情况和排队情况,提交申请资料并选择房号;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直接到市委人才办进行线下申请(申请前可先行去物业处确定户型和房号)。

  (2)审核。系统通过自动比对完成审批,审核通过的发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暂无房源按照申请时间进入系统排队程序。

  (3)入住。申请人收到办理结果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人才公寓物业处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原择房源恢复系统可申请状态。

  (4)签退。人才因工作变动离开嵊州,应及时主动向物业公司提出腾退人才公寓,腾退期不超过一个月,在办理完退租手续后次月计算清退租金。

  有以下情形的,解除租赁合同并限期清退:

  (一)采用虚报隐瞒个人信息等欺骗方式取得人才公寓租住资格的;

  (二)租赁期间已不符合人才公寓租住资格的;

  (三)转租、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的;

  (四)变动工作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

  (五)根据《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收回人才公寓的;

  (六)在嵊州工作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由市委人才办视其情节轻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其租房资格。

  腾退期限为不超过一个月,租住对象应先腾空房屋,并由市城投集团委托相关物业公司验房,出具《验房结果告知单》,结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租手续。租住对象应腾退而拒不退出的,所在单位应责令租住对象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没收押金并依法强制执行。

  管理:

  (一)人才公寓由城投集团运行管理,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存入城投集团帐户。

  (二)《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由市城投集团制订,同一人才累计租赁时间最长不超过五年(C类及以上人才除外),实行一年一签,当年不符合租赁条件的不得续签(凭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不动产情况证明),非首次申请的,应将已租赁时间累计计算。

  (三)人才公寓实行小区物业化管理,日常管理由市城投集团负责,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应各司其职,协同做好人才公寓有关工作。

  申请材料:

  按绍兴“人才码”渠道办理的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其他渠道办理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人才及配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二)人才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机关、事业单位入职介绍信)等相关证明;

  (三)本人一寸照片;

  (四)承诺书。

  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83024719;市人力社保局,83275286;市住建局,83026810;市城投集团,8333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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