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象
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攀登企业引进的全日制专科生。
申报条件
一、2022年10月1日后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攀登企业引进的全日制专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攀登企业引进的全日制专科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35周岁、30周岁)。
二、属首次在济宁就业(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四、2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支持内容
一、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市财政分别给予个人30万元(攀登企业引进)、20万元(其他企业,医院、科研院所、市县属学校引进)、10万元(省属驻济高校引进)人才房票奖励。
二、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攀登企业引进的全日制专科生,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分别给予个人6万元、4万元、3万元人才房票奖励(攀登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提高至10万元、7万元)。
申报审批流程
以博士研究生为例:
一、信息确认。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多种渠道征集新引进博士研究生名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取初步符合享受济宁市引才补贴的新引进博士研究生名单,推送至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济就业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人才和用人单位也可直接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收集的新引进博士研究生人才申请名单推送至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各相关部门对学历、引进时间、企业性质等信息进行核查。
二、联合审核。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财政局共同拟定人才房票拟发放人员名单。
三、名单公示。新引进博士人才房票拟发放人员名单,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及人才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新引进博士人才房票发放人员名单,向人才所在单位发放相应面值的房票。
五、资金兑付。开发企业持人才房票(正联)、新建商品房住宅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凭证等材料,报送至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期向济宁市财政局申请兑付资金,济宁市财政局兑付资金应于1个月内打入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备注: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和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全日制专科生人才房票,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批并发放。
博士研究生人才房票,由济宁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审批并发放。
咨询电话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和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全日制专科生人才房票有关政策,请咨询各县(市、区)主管部门。
任城区:0537-5660650
兖州区:0537-6621692
曲阜市:0537-6500137
泗水县:0537-3745986
邹城市:0537-5299366
微山县:0537-3736516
鱼台县:0537-6225885
金乡县:0537-6566813
嘉祥县:0537-6816600
汶上县:0537-7281716
梁山县:0537-5105006
济宁高新区:0537-3255665
太白湖新区:0537-6537134
济宁经开区:0537-6981185
博士研究生人才房票政策,请咨询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7-323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