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认定,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保补助政策由卫健部门认定及落实。
注:只要符合以上身份的,都可以享受资助政策。其中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员,在参保缴费的时候,是可以直接享受资助政策的。
一.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陕西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以下简称“个人承诺书”)]。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