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补差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需要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补差?
补差对象
补差时间:2024年我省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前,灵活就业人员已按上年度缴费基数档次缴纳了2024年1月至8月属期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4年12月底前进行补差:
选择60%缴费基数档次的,应按今年同档次缴费基数计算的缴费金额进行补差;
选择60%以上缴费基数档次的,可自行选择是否补差,今后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据实计算缴费指数。
2024年我省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24年度属期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补差方式
2024年我省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前,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2024年度1月至8月属期费款的,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我要办事】-【社保缴费】模块,使用任一银行缴费渠道,选择对应属期,重新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后进行补差。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etGnT0bJcRnbhhRieE5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