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新生儿回国落户办理条件
本人出生在国外且具有中国国籍,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为中国公民,回国后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回国后可以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公安派出所在进行出生登记时,应对医疗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进行真伪核验,发现可疑《出生医学证明》的,暂不予办理出生登记并扣留可疑证件,由户籍民警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与可疑《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同送往县(区)级卫健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行真伪鉴定,超过1个月卫健部门未反馈鉴定结果的,公安机关应先办理出生登记。办理出生登记后,《出生医学证明》鉴定为虚假的,应注销户口并依法处理。